用户名: 密码: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导航
首页本局概况国土动态办事指南公示公告政策法规土地交易廉政建设资料文献国土文化局长信箱专题专栏国土论坛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网上办事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在线预审批
表格下载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行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建项目供地)
办理规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建项目供地)
  2、办理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一段百花西路2号)
  3、办理窗口:土地利用窗口
  4、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6、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87051400
  8、投诉电话:87050149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三、办理程序
  分中心土地利用窗口接件 →分中心经办人初审 →分中心经办人踏勘现场、草拟划拨土地批复、填报审批表 →分中心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审签 →市政府审批 →编号、打印划拨土地批复、打印《划拨决定书》、填写《建设用地批准书》 →分中心土地利用窗口发放《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公布供地结果。

  四、申请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原件)
  2、项目批准文件、立项备案文件或其他批准文件(原件)
  3、规划文件:选址意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有总平面图的收其原件),1:500用地红线图(原件),拨地交接单和界址成果表(原件)
  4、土地权属文件:
  ①  新征土地: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复印件)、征地实施单位出具的征地拆迁安置情况说明
  ②  旧城拆迁土地: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旧城拆迁实施单位出具的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说明
  ③  单位自有土地上的自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划拨决定书(划拨批文)(核原件,收复印件)
  5、土地价款协议(原件,土地价款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6、《勘测定界图》(原件)
  7、用地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8、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前置条件
  拟供地块已拆迁完毕(单位自有土地上的自建项目除外)。

相关表格  
1. 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审批(市局用表) 下载
关于我们 | 网友评论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Copyright © 2007
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 邮编:610072 联系电话:87050002
蜀ICP备05030304号
访问:839275